警方指出,嫌犯鄭姓男子(30歲,有強盜、搶奪、竊盜、妨害性自主前科)因缺錢花用,1個多月前隨機打電話給女房仲(28歲),佯稱要看屋,雙方在鳳山見面,女子帶鄭男看屋,當天女子遭鄭男行竊皮包,損失手機1支。
鄭男見女房仲業者年輕有姿色,意圖強盜性侵,他找了陳姓朋友(22歲,竊盜前科)共同犯案,上周五由陳男打電話給女房仲,約女子見面表示要看屋,女子以為有新客戶上門,不疑有他,當天晚間8時,約在高雄鳳山見面。
陳男當時開三門轎車,後座放了一條棉被,鄭男就躲在棉被裡,陳男與女子見面後,要女子上他的車,開一輛車去看房子就好,女房仲相信對方,但才上車不久,就遭到躲在後座鄭男持生魚片刀由後抵住脖子,喝令不許動,乖乖配合,隨後以黃土色寬膠帶封住女子眼睛及嘴巴,再反綁雙手。
因 該車後座太窄,鄭男與陳男將女子押到鄭男車上,鄭男在車上性侵女子得逞,之後鄭男要陳男開車到屏東市,兩人在車上搜刮女子 皮包洗劫4百元,鄭逼問密碼要盜領存領。女子給了假密碼,陳男下車要盜領領不到錢,卡片被吃掉,鄭男要女子打電話朋友匯款1萬元到他的帳戶內,此時鄭男再次性侵女子1次,被害人最後找到一位朋友匯款,歹徒才在屏東縣高屏大橋下方放人,被害人向警方報案,逮捕2 人。(林錫淵/高雄報導)